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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治疗原则
瘢痕所致的畸形是外科常见病,多由烧伤、其他外伤和感染引起,尤以烧伤后瘢痕挛缩最为多见。除可以引起外形改变外,更重要的是造成功能障碍,影响劳动;时间过长还可引起关节僵直、神经和血管短缩等,虽经手术治疗,功能恢复也不能满意,因此应尽早解除病人痛苦。瘢痕可分为稳定性和不稳定性两种。在不稳定性瘢痕阶段,有明显的炎性反应,瘢痕表现充血。不稳定性瘢痕可发展为增生性瘢痕,也可转化为扁平瘢痕,一般经过1~2年时间后均变成稳定性瘢痕。在不稳定阶段不宜手术治疗,因为术中出血多、手术失败率高、效果不佳,须待其转化为稳定性瘢痕后才宜手术。
[适应证]
1.影响功能的挛缩性瘢痕,转化稳定后,要及早手术治疗;
2.对眼睑外翻的畸形要及早进行修复,以预防角膜长期暴露所致的角膜溃疡;
3.疼痛性瘢痕影响功能者,可彻底切除,进行修复;
4.对易受摩擦和溃疡长期不愈的瘢痕,宜早期切除、修复。
5.暴露部位有碍容颜的瘢痕亦宜切除、修复。
[术前准备]
1.全面询问病史和作全身检查,了解病人的健康状况,如有其它急性疾病,必须在治愈后才能手术。如有慢性疾病,要全面衡量利害关系,慎重决定。
2.正确预测瘢痕切除松解后创面的大小,以便准备充足的皮片或皮瓣。对于大片瘢痕,可以根据瘢痕范围有计划地分次切除,修复。
3.确定瘢痕的深度,以利选择修复的方法。如二度烧伤所引起的瘢痕较浅,切除后可用皮片修复创面;三度烧伤所引起的瘢痕则较深,切除后肌腱、血管、神经、关节或骨骼均可能外露,必须用皮瓣修复。
4.检查出血时间和凝血时间,了解病人凝血功能,如有异常,应在纠正后才可手术。
5.关节部位长期的瘢痕挛缩,可造成僵直或血管、神经短缩。术前可先予中药熏洗、浸泡,也可用理疗或牵引,以矫正部分畸形,减少手术的复杂性。
6.手术区和供皮区(尤其在瘢痕陷窝内)的污物,要注意清除。对肢体的瘢痕,应在术前2~3日用1∶2000的新洁尔灭浸泡,以避免术后感染。
[麻醉]
四肢的手术多选用神经阻滞麻醉(如臂丛、腰麻等);躯干和面、颈部的手术,则多选用全麻(如静脉麻醉和气管内麻醉)。
[瘢痕的临床类型和手术方法的选择]
瘢痕的临床表现是多种多样的。为了治疗上的需要,可将瘢痕归纳为轻型挛缩和重型挛缩两大类。
1.轻型瘢痕挛缩 瘢痕深度较浅,未侵及深层肌腱、 [1] [2] 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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